曾经喜欢上一个女生,同一家公司,不同的部门。疯狂追求,终于被我感动接受我, 关系确定的第一天我带她一起去走长江大桥,然后不到两公里的桥,我整整哭了七次,因为觉得是我这一辈子遇到的最爱的人,在桥上我说了一句,你以后的生活我要参与,你未曾遇见我的那些岁月我也要去经历。
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谈了一年之后分手了,她哭了,我也哭了。我可以为了她对抗全世界,但我却不能强迫她为了我对抗全世界,这对她不公平。于是我没有任何纠缠,分手后的一段时间里整个脑海里都是她,于是我辞掉工作背上行囊,一个人来到她出生,成长的城市里,她曾经读书的高中,以前脑海里依稀记得她随口说的公园里行走,驻足,把这一切用照片记录下来。用脚步感受她曾经走过的路,用双手触碰她也许曾触碰过的湖水。
回到工作的城市后,我把所有照片都冲洗了出来,然后在她生日之前寄给了她,尽管住的地方不超过一公里。但是我还是尊重她的选择不见她不打扰她,收到东西之后她打了我电话,在接到电话的那一刻,我哭得像个孩子。简单的见了一面,我们两个都没有说太多的话,但是两个人都哭了,简单的拥抱之后就再也不曾联系。
如果问我做疯狂还是不能挽回她,后悔吗?我不后悔,真的爱上一个人你会不计较任何东西。
半夜一点刚过,我开车把她拉到跨海大桥上,在桥中间停下来了,在应急车道上我给她说做我女朋友,不然我就把你抱起丢下去。这样世界上你就永远消失了。谁也找不到,就这样她答应做我女朋友了。
我对她一见钟情,在向她求婚的时候,我不顾其他人的目光,从服装店里把她拉了出来,一路上多少人差异的眼光我都不顾,直拉到红绿灯路口。我跪着说你不点头我不起来,路上汽车喇叭的催促声响成了一片,她急忙说,好吧好吧答应你,别在这儿阻碍交通丢人现眼了。
我们成为了班上第一对情侣,记得第一次出去约会的时候,先碰到她妹妹,再碰到我姐姐,最后还碰到了班主任。在一起半年之久,和电影里面一样,班主任还是知道了我们的校园爱情,通知双方家长,她爸可生气,冲到学校就准备干我,我他妈当时也是犯抽,居然当着全班同学面叫了一声”岳父好”理所当然的被记了一次大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