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户主能变更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户口本户主是可以更换的。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实际上这没有什么意义,一般也没有人去改。户主都是在户口本正页的第一页。如果原户主去世,在注销户口时,如果没有特殊请求,派出所一般是直接把户口本上第二页上的人登记为新的户主。户口户主变更方法:1、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的:原户主已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的可申请变更。变更程序:直系亲属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然后拿着死亡证明书或者法院判决的死亡或者法院判决的失踪书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结束。2、原户主的户口已迁出:原户主的户口迁到外地或其他家去了。变更程序:户口内所在成员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然后拿着原户主迁出的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结束。3、房屋转让、互换或赠与的:就是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变更程序: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然后拿着房产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结束。4、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变更程序: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一般要等几天才能办理成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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