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父母一方是集体户口孩子高考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集体户口对孩子以后上学是有很大影响的,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父母一方是集体户孩子不能落集体户,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双方中的一方为集体户,孩子是不能够在公办小学正常入学的。

如果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孩子可以跟随父母落集体户口,理论上孩子可以有上公办小学的资格。但公办小学入学依然是拥有个人户口孩子根据学区划分优先入学,其余类型户口学生再入学或由区教育局进行分配。所以集体户口的孩子不一定能进入学区内的公办小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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