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本人在8月份时在工作中烫伤,现在评定为八级工伤,受伤后公司说买有工伤保险。但公司只支付了医疗费2万多,
我在网上大概了解了些,但还是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我是城镇户口,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按哪种方式索赔可以,想知道像这种情况该怎么算,具体的赔偿数额是多少?工伤后公司只付医疗费也不合理吧?而且我是女孩子,还没结婚,受伤后右手臂有一大片疤痕,目前还需用药治疗,以后如果整形的医疗费是不是不再另外赔偿了?
2009/10月份进公司上班,没有签合同,是否从2009/11月份到受伤的2010/8月份的几个月都要支付我双倍工资?
公司现在不管,我现在是找当地仲裁部门好还是直接去法院起诉好呢?
非常感谢 中顾法律网精英 回答我,这个基本的我也上网了解了些,我是河南的,所以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36个月的工资。

我还有几个问题想请问下,
工伤后公司只付医疗费也不合理吧?
而且我是女孩子,还没结婚,受伤后右手臂有一大片疤痕,目前还需用药治疗,以后如果整形的医疗费是不是不再另外赔偿了?
2009/10月份进公司上班,没有签合同,是否从2009/11月份到受伤的2010/8月份的几个月都要支付我双倍工资?也没有给我买社保,医疗保险。
我不知道去法院是不是很耗时间,如果这种事情协商的话是不是一般也能解决好。

  1、双倍工资对。
  2、没签订合同,可以申请补偿。2个月的工资。
  3、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一待遇的内容是:
  (1)就医待遇
  就医待遇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治疗。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第二,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第三,治疗补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第四,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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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1
工伤争议先到劳动部门仲裁,不服再到法院起诉。具体应该赔偿多少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建议你面询和电话咨询律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21
你既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这个由你自己选择。
八级伤残的基本赔偿标准,各个地方都不一样,这儿有个基本的,你可以作为参考: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第3个回答  2010-12-21
没有签订合同,只有是在上班期间受伤,同样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公司不同意赔偿,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直接起诉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处理。认定工伤,请求赔偿时,包括伤残费用,但不包括医疗费等。起诉或仲裁时间最好不要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