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自然人,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其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完全一样的,并不因为身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依法有权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十五年,从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居民)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并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有权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国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病残津贴。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二、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后怎么发养老金?统一制度后,基本养老金计发的前提条件为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统一制度前参加工作的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同类型人员计发结构有所区别:1、统一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2、统一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度性养老金。其中过度性养老金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3、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4、统一制度实施前已经退休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即与其他离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在基本养老保险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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