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没有户口本原件怎么办

如题所述

迁户口有本人户口页,没有户口本原件不可以办理。只能去补办。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显示,对于公民办理户口迁移的,除了需要提供有效的的证明以外,一般还需要公民提供有效的户口簿原件(完整户口簿)核对公民相关的户籍信息的,因此若没有户口簿原件是无法办理的,建议公民补办完整的户口簿再前往办理业务。
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和身份证的遗失申报,完成报失手续后,再准予迁出,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户口具体材料如下: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就业报到证》 、用人 单位主 管部门的 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3、夫妻投靠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4、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5、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 ;
3、向现户籍地派出所咨询,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
4、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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