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1-26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子女抚养其实是相当复杂的问题,可看多方面的条件,如子女生活环境、父母抚养能力等,如有可能可在诉前与律师面谈,制定适当策略,以争取达到你的要求(是争取子女抚养权或是不要子女抚养权)。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2个回答 2010-11-26
现在才22岁的你 说真的 应该是不明白什么是婚姻什么是家庭 因为你根本都没怎么自己经营过一段正常的婚姻 你那个时候还年轻 包括现在也是 考虑清楚你自己需要什么 和你现在的丈夫也是孩子的父亲做个交流沟通 你也应该听一下父母已经家人的意见,到底是好好继续现在的婚姻 还是分开重新再来
祝你幸福
当然对于女性来说
离婚再婚较男性来说更难更辛苦
决定离婚你就要做好充分心理准备已经有朋友或者家人的支持
无论你的选择如何我祝福你
当然 如此优秀的你在怀孕到分娩你都能自己照顾自己
这样的你 也一定能自己给自己幸福
第3个回答 2010-11-26
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起诉到法院离婚。
如果只是分居半年,而没有其他法定离婚情形,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会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决。如此,只能再次另行起诉离婚,法院一般就会准予了。
离婚的法定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4个回答 2010-11-26
错了一次,就别错2次..再不好,你们2个分开的,有多大的隔阂?都是因为长期异地分居么?可这一代的恩怨延续到下一代.既然没后悔药可吃,不如将完整的家庭给予儿女....所以年轻人走错一步步步皆错...或许,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便是对以前所犯下的错的弥补..
对你不好你仍然把孩子生了下来,证明你的感情还是有的..
既不愿走法庭..那么请说服 他吧!!
但愿你的选择不再是另一个错误...
第5个回答 2010-11-26
常言说得好,强买的瓜不甜呀,你俩的爱情还没有走到绝路,尽量勾通一下,实在不行,你现在不是已经分居半年了吗?还有一年半,也就分居二年以上就算自动离婚,到时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还不行,就只好上法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