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是怎么相互渗透的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渗透到法律之中去,但是法律是怎么渗透到道德之中去的?我有点迷茫.谁能解答一下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当法律想摒弃道德而独立存在时,法律本身将存在极大的缺陷,那么,它在这个社会中还有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也就变成了疑问。当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条文被立法者以文字形式订立在法典中,并由执法者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应用于各个案例,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条文被广大民众所接受时,这些法律规范所体现的价值观将扩展到道德领域,从而形成体现这些价值观念的道德规范,继而充实道德范畴;又或者,道德准则还在,而与此相适应的法律条文被改变或者废止了,那么,这些道德规则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将会变得薄弱起来,甚至消失的无影无踪。
  当然,这么说并不代表法律与道德是一体的,可以混为一谈。而是它们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法律产生与道德,它的出现是为了协调道德冲突。作为两个独立的实体,法律有赖于道德的存在,但又是独立自主的,不完全依附于道德规范。只是一般情况下,与道德规范相一致的法律规则才更容易被人们接受而更具有生命力。那么这样的法律制度也将是比较稳定的。
  法律规范之所以能让广大民众所遵守,不只是因为它背后的国家强制力,更重要的是这些法律规范本身合乎道德原则,并且民众相信它的正确性,合理性以及正义性,也就是法律的内在的道德价值。同时,法律建构和维持社会秩序往往也是通过道德作用得以实现。而且法律作用实现的最好途径是法律规范的内在价值通过长时期的社会实践使其内化为人类的道德信念,在人们普遍接受后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并且用这种思维定势支配人的行为,那么这种思维定势既符合法律又符合道德,所以在其支配下的行为也将符合法律和道德。由此法律调整社会的最终目的就达到了,它的作用也就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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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3
道德与法律又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利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1〕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念是一致或接近的,故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