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求帮助

男方要求离婚,孩子2岁大,跟女方,女方带孩子没工作,无收入。男方称自己没有什么财产。男方父母有2套房子,无房产,是村子里住房那种,名义上是他父母的(母亲已经去世)还有个姐姐已经出嫁,他姐姐出嫁后带着她老公孩子回来这边住,吃住用都是用家里的,平时房子收租刚好够开销。私下里房子已经算是给男方了,说是给他姐姐2层楼,男方总说没钱,然后说自己没财产,主要是没产证就没有说登不登记名字的问题了,这样的情况请问。
1他父亲的房子和女方是不是没关系。(或者说名义上是给男方的房子)
2结婚时给女方的首饰是不是属于女方(现在放在家里保险柜里)男方说是要媳妇才能拥有的。离婚了不可以给。
3我现在心里很乱,不知道该怎么办,离婚了我就没任何经济来源了。求帮助。谢谢

1。房产:登记在他父亲名下的房产和女方没有关系;但如果女方没有住房的,男方应当提供经济帮助,比如在一定时间内提供住的地方;
2。首饰: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首饰只有你本人才能使用,因此是你的专用生活用品,属于你个人所有;
3。如果你们感情确已破裂,则考虑离婚。置于经济,如果你生活确实困难的,可要求男方提供经济帮助。
上海离婚律师 马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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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0

怎么离婚

第2个回答  2010-11-24
1,男方父母的房屋是其父母的财产,不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也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2,双方结婚时赠与给女方的首饰,是赠与物,应当归女方所有。
第3个回答  2010-11-24
他父亲的房子是跟女方没关系。首饰已经成共同财产了,一人一半。带孩子男方必须给抚养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