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7-02
所谓“低保”,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关于申请资格的全国性要求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四条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六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第七条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第八条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因此,如果失业人员及其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地标标准】,有【低保户的财产状况】(关于这两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有各自的规定,可在网上自行查找,标题可能为《XX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即可申请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