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了一个月口头通知解散,对员工需要作出什么赔偿??

我们公司是小外贸公司,工作已经两年 ,签了合同但是没有期限,公司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我们公司要解散,请问可以拿到赔偿金么? 如果可以, 是按照什么原则拿的?

谢谢,希望能详细解答,按照劳动法的哪些条款!!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没有相应规定。

针对你的情况,应该是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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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9
你好,应该给予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0-11-29
【单位 吊销 关闭 撤销 解散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2010-11-29
你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要求一个月工资的赔偿,如果对方拒绝,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反映,或者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疑|。惑|。可|。以|。加|。我|。好|。友,在|。线|。法|。律|。咨|。询!
第4个回答  2010-11-29
要看合同,如果合同上标明要赔偿,但是也要看公司是否有钱,没钱也没办法,你只拿一张无法执行的判决书,这种事情在中国司空见惯,可以在法理上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无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