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发现自己是黑名单,然后把房记在子女名下的可以过户吗

如题所述

【1】买房时发现父母上了黑名单,父母把新买的房子的房主写上子女名字,
在父母的失信黑名单没有取消之前,房产管理局不会同意把房子过户到父母的名下。
【2】失信的黑名单,是要限制债务人有钱不还,还在高消费,限制黑名单上的人不能坐飞机,不能买车,不能购买房产等。
把父母列入黑名单,是说父母是债务人,有钱不还债。只有在还完债后,才会不限制父母购买房产等参与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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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问: 我未成年时父母离异,我随父亲生活,父母共同承担我的生活、读书等费用。现在母亲年老,无房居住。我想把我名下的一套住房(购房时母亲帮助出有部分房款)赠给母亲,以解决母亲的居住及户口入户问题,让她安度晚年。请问子女与父母间的房产赠与该怎么办理过户手续,能否减免相关的税、费?

  答:
  一、虽然在你购房时,你母亲帮助出有部分房款,但是房屋产权登记时没有她的名字,在法律上是不认可她是房屋共有权人的(即你及你母亲不能进行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你将登记在你名下的房屋赠与你母亲,应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我个人认为在本案的房屋赠与当中:(四)是指赠与合同;(五)是指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所以,你应该向梧州市房产交易中心提交上述(一)到(五)的材料。

  三、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主要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行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并且暂免征收营业税。但是契税、印花税、工本费、测绘费等应按规定缴纳,不能减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