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有压迫到胃部器官,吃饭吃不多,有呕吐,而且痛的不行。2月5号在广州一家肿瘤医院做的活检,因

淋巴瘤,有压迫到胃部器官,吃饭吃不多,有呕吐,而且痛的不行。2月5号在广州一家肿瘤医院做的活检,因为活检结果病理没出来,医院只是开了止痛药,可是现在2月10号昨晚痛的不行,腹部明显水肿,又吃不了,昨晚连夜去了广州那家医院,结果医院说病理结果没出来,不给住院,也不给一些治疗,就是止痛药的剂量增加了。可是那只是麻醉而已,一点其他的应急措施都没,我想问医院的做法对吗?有没懂医的或者法律的给点帮助?

病人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 当人们的生命受到疾病的折磨时,他们就有解除痛苦、得到医疗照顾的权利,有继续生存的权利。任何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都不得拒绝病人的求医要求。人们的生存权利是平等的,享受的医疗权利也是平等的。医护人员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病人,自觉维护一切病人的权利。
病人有服务的选择权、监督权 病人有比较和选择医疗机构、检查项目、治疗方案的权利。医务人员应力求较为全面细致地介绍治疗方案,帮助病人了解和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病人同时还有权利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管理、后勤、管理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监督。因为病人从到医疗机构就医开始。即已行使监督权。
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不当,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病人有通过正当程序获得赔偿的权利。追问

请问正当程序指的是?

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跟医院理论?或者通过什么部门维护权利?

追答

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相关程序律师会告诉你的,去咨询用不用什么钱的放心吧。也就一百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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