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农林水副镇长、乡镇企业副镇长、文教卫生副镇长。以上人员属于正科和副科级,其他人员是科员级,不列。
人大主席是否列乡镇长前:因为人大是监督政府的;纪委书记是否列副乡镇长后:多数地方因领导指数问题,一般未将纪委书记单列为领导干部,而由副书记兼任,纪委设专职的纪检委员、纪委副书记。
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