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的区别

如题所述

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的区别在于:
1、含义不同。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普通商标则不需要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也不需要享有较高声誉;
2、认定不同。普通商标一般是商标局认定,而驰名商标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或法院的判定;
3、法律保护不同。普通商标是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驰名商标一旦认定后,就是享有特别法律保护的商标。其中包括了特殊保护和司法保护。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应当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注册商标需要当事人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提交申请文件;由商标局在九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可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如果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就可发给申请人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