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男方不能到场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离婚男方不到场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则无法办理,因为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办理,有一方不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给办理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男方不到场,法院可以对其进行传唤,如果经过两次传唤男方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如果男方确实无法到场或者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则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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