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好26天10小时月薪,上班后老板经常让加班(10H外),超过26天又不算工资,不上又算矿工怎么办?

13年9月11日进一家十个人左右小五金厂,,职位是CNC编程师傅,老板自已也是这方面的师傅,13年底工厂有一批货出了问题(老板娘说损失了5万块,具体数不详,我和另外一个师傅只是按老板的设计来完成的这批货加工,我本身操作没问题)老板娘说要扣我2千块,今年4月我口头提出来要辞职,当时老板有同意,但一个月后老板以没招到人代替和没有辞职证明为由,不结工资不让走,还说如果等他招到人了走就不扣钱,进厂时我跟老板谈好是26天10小时月薪,上班后老板经常让加班(10H外),超过26天又不算工资,法定节日也算没上班,上班过26天后我不上班能算矿工吗?老板娘要扣我2千块合理吗?

不合理的。理由:
1、单位扣罚必须是法有据的,你没有过错,老板娘扣你的钱是不正确的;
2、按照广东省的规定,扣罚不能超过工资的20%;
另外单位可能存在违法的地方:一是强制加班,二是没有支付加班费。
所以,超过26天你不上班不算旷工,单位不能扣你的工资。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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