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中介公司上班,工作两年了,老板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买社保之类的,我负责这个店面,刚

我在一个中介公司上班,工作两年了,老板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买社保之类的,我负责这个店面,刚开始做店长有底薪2000,我们发工资都是发现金秘书记账,后来一年了我就不要底薪了和老板成口头上的合作关系,我自己谈单成交了收取的中介费我跟老板分,我拿百分之四十老板拿百分之六十,直到上个月老板给我发短信说不让我工作了,然后我比较生气,因为手上还有几个单的手续没有走完,所以资料没有给他,后来收的中介费也没有给他,(签的中介合同有公司的盖章)他报警,警察说我们是合作关系没有劳动合同让他去起诉我,现在他已经去起诉我了,但是法院的起诉书还没有下来,我这几天把客户的手续办理完了,我怕麻烦,今天就找他谈,但是他说法院见,我想把客户的中介费拿百分之40,剩下的就让他去找客户要,我只拿我的钱就行了,不是我的我就不要了,这是第一件事。第二件事就是因为所有的客户都是我谈成交的,合同上的中介费写的多少,有时候因税费的问题就收不回来,但是我是答应给客户全包的,都是口头协议。这个责任老板会让我负责吗?还有就是 因为我给客户全包除了中介费外还有一项担保公司的费用都是过万的,我找的担保公司,但是现在银行不要担保公司可以放款的,(这行都这样,即使不要都给客户算了担保费的) 然后跟客户说明总共要多少费用以后客户答应了 ,但是我不存在强买强卖,所有费用客户都是同意给的,当然老板不知道我就没有给他,因为手续流程也是我负责的,这样的情况我算违法吗。以上两种情况算不算违法啊?老板说我是刑事责任!真吓到了。

老板没给你签合同,你可以要求老板给你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是全部月薪(基本工资+奖金),时间是工作几个月领取几个月,最高11个月双倍工资。
如果他告你,你就告他没给你签合同,你老板拿不出合同就得认栽。
员工赚外快,只要不损害公司利益,不侵占公司资产,不贪污不受贿,不偷不抢,问题不大,关键是证据说话。
劳动合同法有以下规定,你可以去劳动局: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追问

但是我工作两年了 现在超过一年了 ,我起诉公司赔偿我 我还能赢吗? 公司有我的工资单签名 还有我的打卡记录 名片 这些能正面我是给他打工的而不是合作关系吗?

追答

合作关系要签合同的,你们都有合同?
打卡记录,当然是证明工作关系。
劳动纠纷起诉时效是2年,2年内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局和法院受理。你超过一年时间没起诉,没关系。

追问

口头协议是合作关系,没有合作合同,因为我没有底薪,做的单按照四六分,我百分之40公司百分之60,但是老板就说我是给他打工的不承认合作关系,法院会认定我跟老板是工作关系吗? 还有就是不是超过一年而是我工作了两年,法律认定说超过一年就视为签订了无限期劳动合同!对吗

我现在就想知道法院到底认定我是打工的还是和公司说合作关系,因为我没有底薪,跟老板 四 六 分的

追答

打工的,你是抽提成的打工的。合作关系是股东了,你是股东吗?如果是合作关系,你把老板解雇试一试?
工作两年了,你可以领取2年的双倍工资,你可以这么去应诉。你没有出资,又没有工商局注册资金,你是什么合作关系?人家随时解雇你,你是什么合作关系?

追问

哎 没有劳动合同,我只希望法院判决不是违法的就行了,

追答

没有劳动合同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就好了,没有对你更有利,说了这么多你就是不理解。
没有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然后你没有出资,没有决策权,你就不是股东,就不是合作关系,你就是个拿提成的,现在可以要双倍工资了。

追问

谢谢

我担心老板告我欺诈

现在是客户不告我,反而老板告我,那在没有立案前我把多收的钱退给他,让他把收据给我就没事了吧

追答

这样不好,你不就把证据留给人家了。你要告诉你老板,你尽管去告,你要拿证据,你一旦告我,那么就是没有和我签合同,就要付双倍工资。现在我不去告你,但是你要告我,那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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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8
你先把自从你开始工作过的哪些事情都记录下来,该复印的复印该扫描的扫描,这些都是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你领工资是需要亲笔签名的,这个他们做不了假。没有劳动合同却有劳动事实,老板就涉嫌违法非法用工,这点吃亏的是他。没有劳动合同是要发双倍工资的。
后期你们口头协议按比例分成这样你们就是半雇佣半分红的合作关系。至于你在公司业务之外私自承诺客户或者进行的银行业务,如果涉嫌违法都是属于无效合同可以不履行,如果客户对此不满意起诉你就只能另案处理了,自己明显理亏建议私了。最后客户给你的担保费如果客户知道没有这比费用应该不会给的,你得像客户说明,客户确实自愿那没话说,如果客户不知情那你就涉嫌欺诈,要付刑事责任,建议你私了,不然等老板联合客户告你你就死定了!追问

你说的客户不知情我就涉嫌欺诈,但是当初我给他算所有费用都是他同意的,而且他也问过其他地产.他才说给我那么多钱让我全包!我没有强迫啊。这只能算钻空子赚钱吧!谁让他让我全包呢,如果他起诉我之前提出来这项费用不合理,我就还给他,或者就说当初他答应的不还给他!综合以上三种因素还违法吗? 谁买个东西不懂的时候还不吃点亏啊!照这样说都是欺诈啊

追答

那你尺度你自己去拿捏。只要客户不出来指证你就没事。

追问

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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