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是否规定职工再次进入工厂工龄和工资该怎么算?

如题所述

  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工龄分别情形计算。
  劳动法规没有规定职工再次进入曾经工作的工厂工资如何计算。对企业工资分配,按《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对劳动者个人工资,应当由双方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协商约定。
  再次进入工厂工人工龄计算,分别不同情形按不同方法计算: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按重新进入之日起时间计算;计算年休假工龄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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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8
工资按照公司的规定,没有什么特殊性,唯独不能约定试用期了,至于工资多少还是约定为主,只要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即可。工龄累计计算,不计算连续工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29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