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研究生和公务员国考的问题

如题所述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报考者必须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知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你说的在职硕士是可以报考相应学历公务员岗位的,除非那个岗位特别说明要全日制统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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