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从原来地迁到另一农村地,就没有土地吗?

我母亲从原地(农村户口)迁到现居住地,现居住进就不给我母亲分土地了,原地取消了我母亲的土地,从迁过来已有差不多30年了,一直没有土地,现在土地被卖,但也没有我母亲的份。请问该怎么办

农村户口从原来地迁到另一农村地,是否有土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牵出后原来的村里如果动地了,当事人的地肯定要收走重新分配的。如果当事人户口牵走了,但没有主动去村里退掉,村里也没有动地,当事人的地还会有的,保留在当事人原来的家里。目前已经没有农业户口了。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
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九条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第八条 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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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3-05
复杂了,没赶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户时因婚姻迁户到现居住地的,现居住不分承包土地不违法。现今的土地延包政策是延用第一轮(大不动、小调整),达到调整条件需报省一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戏)。土地依法不得买卖,但是使用权或是承包权可以有偿转让。 现在该到原承包土地的地方分一份(按承包份额定标准)转让金。道先得确定其承包份额是否被转让,是谁转让的?之后协商分割,未果起诉法院裁定或是判决分割。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04
好像要看情况。牵出后原来的村里如果动地了,你的地肯定要收走重新分配的。如果你户口牵走了,但没有主动去村里退掉,村里也没有动地,你的地还会有的,保留在你原来的家里。只要上头不查,你家里就还能种。我家现在就这样,我家出嫁的小姑、姐姐的地都还在我家呢
第3个回答  2013-11-19
看看村里的老帐,如果是你母亲的名头就是你母亲的,如果在土地变更的时候没有就是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