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

如题所述

  提起《红楼梦》,一个稍微有点文化知识的中国人恐怕没有不知道的吧。可是要问《红楼梦》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其中究竟隐藏了哪些无法直接说出的历史事实,也许就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出正确的回答了。   为什么要这样讲呢?因为《红楼梦》实在是一部十分特别的小说。比如第六回说凤姐“大还不过二十岁罢了”,可第四十九回又说凤姐等人“皆不过十五六岁”,凤姐是越活越小了。照第二回和第六回中的说法,凤姐只比贾蓉大二三岁,也就是说,凤姐一二岁时贾珍已经结婚。可第五十四回凤姐说她和贾珍:“从小一处淘气这么大。”年龄却又和贾珍差不多少了。八十四回时巧姐还让奶妈抱着,顶多一岁多点,但事隔不久,在九十二回中她却能够听宝玉讲《孝女经》了,至少已七八岁了。据第二回交代,荣国公儿子代善,孙子贾赦、贾政,宝玉是他重孙子无疑。可是在第五回、第十六回和第二十九回中却又清清楚楚地写着宝玉是荣国公的孙子。第二十二回告诉我们宝钗正月二十一生日,六十二回又说她和贾母生日相同,但七十一回又明白无误地写着贾母八月三日生日。第八十六回交代元春生于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此日为正月初一。第九十五回又交代元春死于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该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这两个日子在乾隆朝及其前的整个清王朝时期都不存在,甚至在整个中国历史上都不存在。又说元春活了四十三岁,可由甲申年生至甲寅年死共为三十一年,怎么会活出个四十三岁的结果来?!作者连起码的算术都不会吗?   《红楼梦》中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只是不细心地读就不会发现罢了。难怪俞平伯先生当年就颇有感触地说《红楼梦》“在中国文坛上是个‘梦魇’,你越研究便越觉得糊涂。”①而台湾著名作家张爱玲女士干脆就将自己研究《红楼梦》的书命名为《红楼梦魇》。   《红楼梦》的这种奇怪现象自然引起了研究者的高度重视。对于这些从常理出发根本就无法予以解释的现象,有许多人却偏偏按照惯性思维去理解,他们以为这是作者一时的疏忽所致。表面上看起来,这种认识未尝没有道理,因为像《红楼梦》这样人物众多、头绪纷繁的百万余言的鸿篇巨制出现点这样那样的漏洞和破绽实在是在所难免。可是细一琢磨,就会发现这种解释实际上一点说服力也没有。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如果《红楼梦》中出现少量这种自相矛盾或不可理喻的漏洞和破绽或许还说得过去,若出现几十处乃至上百处这种毛病,怎么会是一时疏忽的问题呢。况且《红楼梦》作者构思的缜密,文笔的细致,向为评论者津津乐道,试问这样的作者怎么会尽犯一些常人都不犯的错误呢?像元春的生死日期及年龄上的错误,就好比我们今天拍古代生活题材的影片不会让其中出现飞机和导弹一样,是古人根本就无法出现的常识性错误,也就绝不可能是作者疏忽的结果。   其实,上述种种违背常理的地方,恰恰都是作者精心设计出来的。作者一方面通过这些“破绽”来蕴含一些特定的含义,另一方面也是想藉此来启发和暗示人们:《 红楼梦》是用谜语手法写成的有特殊寓意的小说,如果按照人们平时读其它小说的思维逻辑去读《红楼梦》,就不能了解和把握作者的创作意图。假若作者不这样做,而是把作品处处写得完美无缺,天衣无缝,就不会将《红楼梦》的独特之处加以暗示了,而作者殚精竭虑、呕心沥血的种种精妙构思也就永远无人去认真地加以精研细究了。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为什么作者非要用谜语手法来进行创作呢?显然作者有他自己的苦衷。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当然需要对《红楼梦》隐入的史实即谜底大体上有所了解才行。我们已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发现,作者原本是顺治的儿子及帝位继承人,由于身世上的一些原因他丧失了这两种身份,最终流落曹家成了曹宣。不难想象,在清朝那种文字狱盛行的政治文化环境中,曹宣要想把自己这种犯朝廷大忌的经历如实地用小说形式写出来,不采用谜语手法又怎么能行呢。否则作品根本就无法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另外,曹宣又是个学识广博,才华横溢的奇才、鬼才,用谜语手法进行小说创作,把无法直说的历史事实巧妙地表现出来,就为他充分地展现自己的学识智慧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于是集史书、谜语和小说三种品格于一身的旷世奇书《红楼梦》便这样诞生了,它是外在的社会政治文化环境、作品的素材特点以及作者的卓越的智慧才华这三者相互作用的结果。   《红楼梦》的独特之处,不仅仅反映在它的颇多漏洞和悖理上,也反映在大量表面看起来没有什么毛病的细节中。比如,读过《红楼梦》的人都会以为在黛玉和宝钗之间,宝玉更倾心于黛玉,“说什么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可是接下来的说法“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却又把这种认识给否定了。“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般多会认为是感叹宝玉和黛玉的关系,从作品中宝玉和黛玉的关系上看也的确如此。然而“贾宝玉奇缘识金锁”的回目已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这里的“奇缘”是指宝玉和宝钗关系。这些问题的合理解决,只有宝钗和黛玉均隐写了生活中同一个人时才能实现。换句话说,《红楼梦》中的人物不像别的小说中的人物那样仅仅是作者抒写生活体验的艺术形象,同时还是含有谜底的谜面。钗黛合为一图,合为一诗的细节,似乎就是这种理解的注脚。作品以《西厢记》中的崔莺莺喻黛玉,而莺莺因其名为重文而被称为“双文”。再看宝钗一个丫头名文杏,其中含个文字,另一个丫头名莺儿,亦扣一个文字,以仆代主,这岂不是暗示宝钗亦为“双文”即黛玉吗?而晴雯之名可解出“晴文”(雯字谐音为文)、“雨文”(雯字拆成“雨文”)来,亦扣“双文”,难道这仅仅是巧合吗?又比如,贾芸先称宝玉为父亲,后改称为叔叔,是不是在隐写生活中两个人物之间的关系呢?古代以椿树喻代父亲,二十四回贾芸找花儿匠方椿买树,似乎就是提示上述寓意的细节。绛为红色,故贾芸和小红之名中含“红芸”即“绛芸”,第八回宝玉题自己居室为“绛云轩”,五十九回又有“绛芸轩召将飞符”之目,亦以此作为宝玉在大观园中居室之名。若贾芸和小红隐写了生活中的夫妻,则宝玉居室之名不正是贾芸和小红的象征从而表示他(她)们对宝玉其人的抚养吗?那么只要再用反写法将贾芸称宝玉为父亲颠倒过来,作者的用心即谜底不就与作品中相关细节即谜面对上了吗?黛玉号潇湘妃子,与史湘云之名显见有不容置疑的内在联系。柳湘莲之名似乎又是湘云和英莲之名的合体。冯渊谐音即“逢冤”,茗烟谐音即“鸣冤”,这难道都是巧合吗?凡此种种,在《红楼梦》中俯拾即是,何止百千处!我们有什么理由置若罔闻,对《红楼梦》的种种奇特之处熟视无睹,只把它当做一般小说来读呢?   如果我们愿意相信作者的话,愿意相信最熟悉作者的创作情况的批者的话,就会对《红楼梦》的谜书和史书特征坚信不疑,就是在我们还不了解谜底的情况下也应该做到这一点。   在第一回作者明确指出,此书“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敷衍出一篇故事。这一声明不像是故弄玄虚,它分明是在告诉人们,作者用编造故事的形式即小说的形式和“假语村言”即谜语隐写了真实的历史事实。作者又称《红楼梦》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之作。此话显然不是随便说说而已,其中必有无限感慨。“辛酸泪”指作品隐写的真事非比寻常,浸透了当事人的斑斑血泪,“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道出了个中三昧。“荒唐言”则是就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两方面而言。从内容上看,作品隐写的部分史实,或是史书中不予记载,或是与史书记载相龃龉,若以违背事实的史书记载为标准,这些真实的史实反而成了不可信的假话,自然会令局外人感到荒唐可笑。从形式上看,无论是作者亲身经历的真实的史实,还是史书上违背事实的记载,甚至史书中与事实相符的记载,作者都不敢直说其事只能通过谜语手法来隐写,相对其谜底而言,这些变形的表现形式自然也是地地道道的荒唐言。谜语的根本特征是,谜面与谜底之间具有一种“离之则了不相关,合之则确不可易”②的对应关系。《红楼梦》作者将两种“了不相关”的东西揉合到一起,对于那些不承认《红楼梦》的谜语特征的读者来说,作者的种种谜语手法自然就是不折不扣的荒唐言了。   脂批说《红楼梦》“实则实事”,“而读者但以小说古词目之,则大罪过”,“史公用意,非念死书之子所知”,“凡野史俱可毁,独此书不可毁”,“此书表里皆有喻也”,“千奇百怪之想。所谓牛溲马勃皆至药也,鱼鸟昆虫皆妙文也。天地间无一物不是妙物,无一物不可成文,但在人意舍取耳。此皆信手拈来,随笔成趣,大游戏、大慧悟、大解脱之妙文也”,“作者真笔似游龙,变换难测,非细究至再三再四不记其数,那能领会也,叹叹”,凡此种种,不是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红楼梦》乃一记实事之书,比野史更具史书性质,要想破解深藏其中的生活事实相当困难吗?如果《红楼梦》不是用特殊手法隐写了真实的生活事件,上述批语又怎么会产生呢?   总之,从其所记载的生活事件、历史人物内容着眼,《红楼梦》是部史书;从其谜语手法和小说形式着眼,《红楼梦》又是部谜书和小说;史书、谜书和小说三者水乳交融、浑然天成的独特风貌,是《红楼梦》有别于其它任何一部小说的独特之处以及魅力所在。这就是我们对《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的基本性质的基本认识。《红楼梦》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就是为其基本性质所决定的。清醒地认识并牢牢地把握这一点,就为读懂《红楼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天下奇书属红楼,酸甜苦辣险中求。   风流倜傥说不尽,巧谜妙语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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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3
提起《红楼梦》,一个稍微有点文化知识的中国人恐怕没有不知道的吧。可是要问《红楼梦》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其中究竟隐藏了哪些无法直接说出的历史事实,也许就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出正确的回答了。好了不起!
第2个回答  2017-03-05
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