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要有调查才有发言权,此事发生在山东临沂,据媒体报道:平邑莲花山学校一女老师举报同事偷东西后,被学校安排休息面临失业。网友称,女老师被偷一双鞋,一件毛衣,还被同事父亲撞倒在地,事后校方开除了偷盗者,也让女老师回家休息,并招聘新员工。28日该校工作人员表示,涉事两人是室友,并未开除举报者。平邑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首先,此事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学校称并未开除举报的女教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在网络舆论的角度,所有不清楚事件发展态势的网友,都不应该胡乱去评价这一事件。
其次,如果举报者真的如网络新闻所言,面临着失业,那么要了解清楚的是,这一举报者是不是有做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因为举报者和被举报者是室友关系,可能存在着其他的冲突。如果该名举报者同时违反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那么根据学校的制度规定被开除,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该名举报者仅因为举报行为而被开除,那么学校的行为就可能存在着欠妥的地方,这就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的勒令改正,所以,还是需要上级部门对事件的进一步调查定性。
最后,教师存在偷窃行为被人举报而受到开除的处罚,这种处罚本身应该是无问题的。偷窃行为已经触犯到道德和法律的层面问题,所以学校开除偷窃行为者的行为应该是正确的。举报者对偷窃者行为进行举报,这是符合群众监督的有关原则的。在纪检监察方面看,对举报者的举报行为应该是保密的,而不是公开的。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学校是否存在着泄露举报当事人信息的嫌疑,这也是上级教育部门调查时所需要注意的。如果确实有这样的行为,就需要纠正,以保障更多的举报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