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法律部门三者间的关系。

如题所述

法律是个最宏观的概念,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
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比如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行政法则是调整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法律,比如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相互关系: 首先一个国家一般只有一个法律体系,而有着多个法律部门的;其次,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内国法而言,不包括国际法的,而国际法也属于一个法律部门具体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追问

那么相互关系到底是什么呢

追答

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由若干相关的法律规范构成的,因此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构成的最基本单位。

4、法律体系不同于立法体系,立法体系构成单位是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法律部门属于法律体系,行政法规属于法律渊源,法律部门以调整的社会关系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规进行的一种分类,凡是调整同一领域社会关系并运用相同的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法律部门,即行政法律部门是对行政法规的一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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