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补贴属于基本离休费吗?还是生活补贴?或者是工资差额补贴?

如题所述

从实际运作看,离休补贴不属于基本离休费。

离休人员抚恤金是基本离休费乘20个月,在实际给亡故的离休人员家属发放抚恤金时离休补贴没有计入到基本离休费中。由于基本离休费远少于离休补贴,所以发的抚恤金并不多。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鉴于已经离休、退休人员的生活受物价上涨的影响,决定发给他们生活补贴。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的离休、 退休人员, 除按国发〔1982〕62号文件和国发 〔1978〕104号文件规定享受的待遇和副食品价格补贴外,从一九八五年五月一日起,每人每月发给十七元生活补贴费

二、企业单位根据自己的负担能力,对离休、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给十二至十七元的生活补贴费,发放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国务院各部门在各地的企业,除铁路系统以外,一律按当地规定的发放时间执行

三、实行本规定所需增加的经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拨专款解决。属于中央单位的,由中央财政开支;属于地方单位的,由地方财政开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离休、退休人员所需增加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增加预算解决

扩展资料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调整事业单位工资与离休费的通知》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510元至5250元分别提高到585元至7835元;

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以国家统一规定的纳入额度为基数,按现行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在规范津贴补贴中所占比重,确定各自的纳入额度。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剩余的额度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休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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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4

从实际运作看,离休补贴不属于基本离休费。

2007年民政部发的文中,离休人员抚恤金是基本离休费乘20个月,在实际给亡故的离休人员家属发放抚恤金时离休补贴没有计入到基本离休费中。由于基本离休费远少于离休补贴,所以发的抚恤金并不多。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鉴于已经离休、退休人员的生活受物价上涨的影响,决定发给他们生活补贴。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的离休、 退休人员, 除按国发〔1982〕62号文件和国发 〔1978〕104号文件规定享受的待遇和副食品价格补贴外,从一九八五年五月一日起,每人每月发给十七元生活补贴费

二、企业单位根据自己的负担能力,对离休、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给十二至十七元的生活补贴费,发放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国务院各部门在各地的企业,除铁路系统以外,一律按当地规定的发放时间执行。

三、实行本规定所需增加的经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拨专款解决。属于中央单位的,由中央财政开支;属于地方单位的,由地方财政开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离休、退休人员所需增加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增加预算解决。

扩展资料

离休干部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的干部;

2、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

3、在敌占区以及党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

4、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5、离休年龄一般为60周岁,在一定职务以上的干部为6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离休人员离休年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6、在学术造诣和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暂缓离休,继续从事研究等工作。退休就简单了,就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所以,简单说,离休老干部就是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现在已经离职休养的老干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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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23

一、从实际运作看,离休补贴不属于基本离休费。2007年民政部发的文中,离休人员抚恤金是基本离休费乘20个月,在实际给亡故的离休人员家属发放抚恤金时离休补贴没有计入到基本离休费中。由于基本离休费远少于离休补贴,所以发的抚恤金并不多。

1、基本离休费(国标工资)+生活补贴+护理费+交通费+其他一些补助费用=离休费。

2、离休干部工资包括:基本离休费,生活补贴,护理费,特需费,取暖费等等。

3、基本退休费是指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企业职工的退休金一般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项,按参工时间各地一般还会增加一项过渡性养老金,企业职工养老金一般没有补贴这个项目,丧葬费和抚恤金一般和职工死亡时当地的社平工资有关,跟他本人的养老金无关。

扩展资料:

离休后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离休后工资照发,并按照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间,每年增发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干部,一律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

另外,对老干部离休后的医疗、住房、用车、生活用品供应及其他有关生活待遇,都有相应规定。离休干部所需各项经费,由原工作单位列入预算。行政单位在其他行政经费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项下的离休退休人员费用项目列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列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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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7-23

不属于基本离休费。离休干部工资包括基本离休费,生活补贴,护理费,特需费,取暖费等等。

给企业离休干部增加生活补贴的标准。

(一)正厅级(或相当于正厅级)离休干部,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3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28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260元。

(二)副厅级(可相当于副厅级)离休干部,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25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23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210元。

(三)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离休干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2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170元。

(四)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离休干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15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120元。

(五)正科级及其以下的离休干部每月增加100元。

扩展资料

离休范围包括: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的干部;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在敌占区以及党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离休年龄一般为60周岁,在一定职务以上的干部为6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离休人员离休年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在学术造诣和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暂缓离休,继续从事研究等工作。退休就简单了,就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所以,简单说,离休老干部就是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现在已经离职休养的老干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吉林省政府关于给企业离休干部增加生活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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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7-24

不属于基本离休费,属于生活补贴。离休费是指用于安置退出工作岗位的革命老干部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离休干部应享受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贴、住房、用车、医疗保健、护理费等方面。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指出,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从优标准为: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2、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3、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扩展资料:

离休干部待遇:

1、老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非生产性的福利待遇不变同时给与每年1-2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2、在住房、医疗、用车等方面,适当给予优先照顾,可以参加由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的健康休养和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项目等活动。

3、离休干部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可酌情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补助费。需购置病残工具而本人又有困难的,可酌情给予补助。

4、离休干部除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待遇外,还可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

5、行政十四级、十八级干部及标准工资额高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的非行政级干部,他们离休后,可以分别享受副司局级和副处级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休干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休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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