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教育目的,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之间的关系

如题所述

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之间的区别:

    含义不同:

1) 课程标准通常包括了几种具有内在联系的标准,主要有内容标准(划定学习领域)和表现标准(规定学生在某领域应达到的水平)。

广义上,课程目标定位于教育与社会的关系,视角比较大,涵盖是全层次的。包含了:包含了“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培养目标”、“课程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

2) 教学目标一般从科学探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科学知识、科学技术社会环境四个方面提出某一课期望达到的目标。

或者理解为:课程目标是指导课程设置、编排、实施和评价的整个过程的准则,也是课程自身性质和理念的体现;

教学目标即教学目的和要求,专指课程教学中教师对学生学习结果的预期。通过一个特定教学过程(如一节课),学生的学习结果可以是某种知识、某种技能、也可以是某种观念、态度的形成或获得。

2.指导对象不同: 

课程目标指导整个课程;教学目标只是指导某一课的过程。两者的指导范围大小有差异。

3. 概括程度不同:

课程目标较为抽象,是对科学课程上的宏观指导;教学目标较为具体,是对教学细节上的要求。

4. 实施主体不同:

1)课程目标的实施主体涉及到教育管理部门、课程指导机构、师资培训基地、教材与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者与审核者、学校的专业教师和教辅人员以及全体接受课程教育的学生。

2)教学目标的实施主体只包括担任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业教师、教辅人员以及全体接受课程教育的学生。课程目标的实施主体更广。

5. 灵活程度不同: 

1)课程目标往往是国家教育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研讨、推敲的结果,一旦被确定不会轻易改动,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

2)教学目标往往是由任课老师根据自己对课程的理解和实际教学情况来确定的,某堂课甚至某个教学活动环节上的教学目标都是可以灵活调整的。

两者的密切联系:

    提出或指定的依据相同。

两者的教学大纲所限定的范围和各科教材内容所应达到的深度为依据,都必须服从,服务于培养新人这个总目标。

2.  教学所起的作用相同。

两者都是教学过程的出发点和归宿,都对落实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内容、明确教学方向等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3.  课程是学校教育的核心,课程目标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导向;教学是实施课程目标的主要途径,教学目标是对课程目标的细化。

总结: 综上所述,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之间的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把握好它们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我们提高教学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课程目标

教学目标

拓展资料: 

课程目标分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具有整体性、阶段性、持续性、层次性和递进性。

分类:

    广义的课程目标:在广义上的课程目标的涵义定位于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是一个比较大的视角,涵盖面是全层次的。

它即是教育意图,包含了“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培养目标”、“课程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而教学目标又包含年级教学目标、单元教学目标和课时教学目标。

2. 狭义的课程目标:在狭义上的课程目标的涵义定位于教育内部的教育与学生的关系,是一个相对狭窄而具体化的视角,它的涵盖面是特定的,主要指“教育目标”。

在狭义上,课程目标不包含“教育方针”,只包含“教育目的”、“培养目标”、“课程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课程目标直接受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的制约和影响,是我们对于课程与教学预期的结果。

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实施的方向和预期达成的结果,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它既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相联系,又不同于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

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课程目标;二是课堂教学目标;三是教育成才目标。

参考资料:课程目标——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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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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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教学目标的关系

课程目标是指课程本身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和意图。它规定了某一教育阶段的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后,在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期望实现的程度,它是确定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的基础。从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到实际的课堂教学目标,经历了一系列的转化。如果以目的和目标的概括性程度为准则,可以依次分为四种不同的目标:教育目的(总目标)、培养目标、课程目标、教学目标。

(一)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指一定社会培养人的总的要求,是根据不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确定的。它反映一定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也是制定教育目标、确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评价教育效果的根本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我国学校教育的目的。它普遍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因而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从国家或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教育目的只能是总体性的、高度概括性的,而不可能是具体的。在实现同一教育目的上,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会有不同的做法。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除了由于各地区、各学校、各学科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之外,也不能否认是由于一些教育工作者对教育目的理解上的差异造成的。所以,为了确保教育目的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就需要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际情况予以具体化,即要明确培养目标。

(二)培养目标

它是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培养要求,是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和学校的性质及任务,对培养对象提出的特定要求。所以,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只是概括性的程度不同。教育目的是整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遵循的统一的质量要求;培养目标则是某级或某类学校的具体要求,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化。也就是说,培养目标要根据教育目的来制定,而教育目的又只有通过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才能实现。因此,两者关系可以说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或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培养目标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学校所设置的课程而达成的,但培养目标通常不涉及具体的学习领域。因此,为了使课程编制工作切实有效,我们还必须使培养目标具体化,即要确定课程目标。

(三)课程目标

它是指导整个课程编制过程的最为关键的准则,是指特定阶段的学校课程所要达拜的预期结果。它有四个方面的规定性:①时限性,即课程目标要同特定的教育阶段相联系,不是对所有教育阶段预期结果的笼统规定;②具体性,即课程目标要详细描述学生身心发展的预期结果,明确学生所要达到的发展水平;③预测性,即课程目标所描述的结果是预期性的,不是实际的结果,是学生发展状态的理想性规划;④操作性,即课程目标是明确的,可以付诸实现,不是一般性的规划,与教育目的不同。

(四)教学目标

它是课程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是指导、实施和评价教学的基本依据,是师生的学科教学活动中预期达到的教学结果、标准。它具有这样几个特征:①教学目标具有可操作指标体系;②教学目标体现学生学习行为及其变化;③教学目标具有灵活性,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总之,从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培养目标,到课程工作者所要明确的课程目标,以及教学工作者要考虑的教学目标,经历了一系列的转化。当然,这种转化不是一种简单的推演,而是在对学生、社会、学科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的明智抉择。追问

不是论文,就是一道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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