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我需要报保险吗

如题所述

一、在对方完全负责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办理保险?

在交通事故中,对方对我们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不需要办理保险。对方购买的第三方责任险将对其进行赔偿。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如果双方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考虑到损失不大,向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可以协商赔偿金额。双方同意后,支付赔偿费用,可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件上注明。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由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②双方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赔偿的,应当立即向被保险保险公司报告事故,并向被保险保险公司索赔。

③双方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但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超出部分继续按以下方式解决:

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应当向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索赔。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协商解决。

④如对保险公司的索赔有异议,或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⑤事故涉及车辆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事故涉及车辆应当按照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当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参照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应当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承担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以按照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按照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计算,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计算为100元。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以按照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应当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100%的非机动车、行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70%的非机动车、行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承担同等责任的,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50%的非机动车、行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的,应当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30%的非机动车、行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⑤机动车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10%的非机动车和行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的10%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6万元的,超出部分可以不予赔偿。

如果在事故中明确对方要承担全部责任,而我们只是受害方,就不需要办理保险,直接等待对方保险公司的理赔。但是,如果你发现有对方不需要赔偿但你想索赔的项目,你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需要自己的保险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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