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积分落户办理流程有哪些?

如题所述

积分落户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只要符合当地的条件规定,达到了一定的积分,那么就可以申请落户该城市。那么,东莞市积分落户办理流程有哪些?申请积分制入户的,按照“一口受理、并联审核”的要求,由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负责审核、评分。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可向自有产权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受理窗口申请;二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确认报名。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现场打印受理回执,同时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纸质资料归档处理。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应于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或机构审核。
(二)资料初审。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初审职能部门和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申请人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查询审核进度。
(三)资料复审。资料初审完成后,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于当天确定入户候选人员名单(积分达到100),并提交辖区卫生和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核查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核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查询公示。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资料10个工作日之后,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查询复审结果和最终积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资料审核情况,将符合入户基本条件且积分达到100分的申请人列为入户候选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动态实时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于当天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加盖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公章有效。
(五)复核核查。申请人对入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受理部门告知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受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六)档案激活。对于未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纳入积分制档案管理。积分情况如有调整并达到入户规定分数的,可向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重新提出入户申请,补交相关证明材料,激活积分管理档案,避免反复提交资料的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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