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户口就迁移了吗

如题所述

办结婚证户口没有迁移。户口是不会自动迁移到男方户口的。公民办理结婚证以后,是可以选择是否把户籍迁移到配偶户籍的,若公民需要把户口迁移到配偶户籍,是需要本人或者户主,带上相关的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
结婚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需要先登记结婚,因为没有结婚证没有办法办理迁移;
2、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3、要带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4、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保持电话正常有人接听,过半个月左右户籍所属的公安分局户籍科会给打电话通知去取准迁证,这准迁证有两联;
5、带上这张准迁证和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娘家派出所领迁移证。会撕走准迁证的其中一联,同时给销户;
6、带上剩下一联的准迁证、迁移证、和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
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双方近期2寸免冠合照3张;
4、本人无配偶,以及双方非直系或三代旁系无血缘关系签字证明;
5、离异人士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离婚证或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
综上所述,公民办理结婚证以后,户口是不会自动迁移到男方户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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