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师函一直不答复,有什么后果?

我朋友跟原来公司签订了劳务协议,但提前离职了,公司告她毁约,寄了律师函到老家,如果我们一直不理会,会出现什么后果啊?能答复一下吗?谢谢
我希望有比较完整的答案,谢谢,最好能有关于劳动法及相关的程序内容,谢谢!

谢谢大家给出的答案,主要原因是离开公司很久了,并且都不在一个城市里。她心里很不踏实,所以想问问该怎么办呢?

律师函发出去以后,一直不回复,这时候就得跟对方沟通是否有必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实施制裁措施,可以直接起诉。

采取行动:

由对方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要进行诉讼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那就办理相关委托手续,进入下一个法律程序。

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扩展资料:

律师函的特点:

1.行文关系单一。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达法律诉求。

2.应用领域广泛。基本上可以在一切法律业务中使用律师函,因此其适用于范围非常广泛,从诉讼到非诉讼领域,从民事到商事领域等等。

3.精悍灵活。律师函是一种非诉讼业务范畴,律师函往往篇幅短小灵活,但依据法律提出的威胁性要求使其具备精悍的特征。

4.受托发函。是代表委托人以律师的口吻和形式向委托人指向的人表达委托人的意志。

5.表征法威。律师在人们看来是法律的专家,是最为严谨和认真的专业人员,如果由律师发话就是委托人的意志赋予了强烈的法律救济色彩。有人谓律师函,就是一封合法的恐吓信,以让对方卷入法律纠纷相威胁。

参考资料:律师函-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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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7

一旦签收了该函就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律师函是表明你的纠纷对方已经对你们之间的事情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

如果你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

如果你认为你没有问题,也不怕对方起诉,那么对律师函就不需要管了。

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

律师函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

律师函形式上是严肃认真并具有法律意义的证件。

在法律意义上讲还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面向债务人发函。

扩展资料:

一般来说,律师函的作用有:

1.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商业活动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律师发函向客户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多会偿还欠款。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

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通知解除合同。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是《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第96条的规定,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不能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

正是这个原因,使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

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但要指定具体期限,并且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另外,还要告知对方如果逾期不来处理,将面临什么后果,譬如起诉、解除合同、停止付款、停止供货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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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7

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

律师函是表明你的纠纷对方已经对你们之间的事情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如果你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

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当然,其中也可能包含当事人或者律师向对方刺探虚实、诱惑信息等目的。

扩展资料:

律师函功能:

    信息传递功能,律师函既是向对方传达委托人的意思、和律师的法律评价等信息,也是为获得送达对象的预期信息而制作的。

2.心理底限预警功能,通过法律把一封函润色加工后能够使对方迫于法律的名义的说服而产生威胁的恐慌,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将委托人的意思表示通过法律分析后以合法的姿态予以定格(当然整体事态是定格的)。

二是借律师事务所之招牌和律师的职业形象以法律的名义进行放大式的传达,成为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

参考资料:律师函-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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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4

收到律师函一直不答复,是否有后果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律师函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律师函形式上是严肃认真并具有法律意义的证件,如欠款、欠费发出的律师函就有催促的作用,颇有先礼手兵的意味。使受函方将现实问题与法律后果作一番比较,并作出评价,是自行履行还是选择诉讼。

2,在法律意义上讲还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如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面向债务人发函,一旦签收了该函就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3,律师函的内容是关键。律师函没有法律强制力,一般律师函的目的不是让你回复,而是起到告知作用。不回即认为认可。

4,如果律师函中的陈述内容违背事实,也可以起诉其负法律责任。

楼主朋友提前离职,公司告他毁约,应了解劳动合同中个人的责任条款如下: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债务行为发生以后,应依据何种根据使其负责。归责原则体现了对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和是否尽到注意义务的行为的法律上的价值判断,体现了对劳动合同当事人违约结果承担责任的不同态度。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主要有两种: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一,前者是指对当事人违约责任的追究不仅要有违约行为,还要有当事人的过错,即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有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的行为。

二,后者是指只要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对该违约当事人的主观上有无过失及是否尽到注意义务不予考虑,即使该当事人无任何过错,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现行的合同法采用的是无过错的归责原则。在大量的劳动法的著作中,对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阐述大多数都沿用了原合同法的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即过错原则,即无论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其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违约行为和过错。而基于这种归责原则我们就得考虑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因为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确定违约方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往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合同的履行仅对债权人有利益而对债务人无利益,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仅就故意和重大过失负责,对于轻过失不承担责任。

2、如果合同履行不仅对债权人有利,而且对债务人也有利,或者仅对债务人一方有利,债务人应就其故意和一切过失造成的合同不履行的后果承担责任。  

3、损害赔偿时是否减轻责任。对于故意和重大过失违约行为,不得减轻违约方的赔偿责任。而在违约当事人有轻过失责任时,可以相应减轻其赔偿额。其中,对于故意造成损害,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合同管理机关还可以依法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违约金的调整。实践中,处理合同纠纷时,轻过失违约的,可以相应减少违约者承担的违约金数额。

5、责任免除。由于故意和重大过失违约行为人表现了对合同义务和他人利益的漠视态度,因此法律规定对故意和重大过失违约责任不得通过免责条款加以免除。

6、双方共同违约时的责任划分。这里所说的共同违约,是指双方合同当事人都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而不是指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违约。这种行为不包括一方在另一方严重违约时根据法律或者合同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在内,因为此种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合法行为。

7 、在双方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划分、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双方违约时,一般情况下根据各自过错大小按比例承担违约责任。从司法实践经验来看,按照下列方法划分双方违约的各自责任:  如果能确定双方各自过错的大小,则按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即过错大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的违约责任,过错小的另一方当事人则承担次要的违约责任。如果不能确定双方过错的大小便使用推定的方法。  如果双方违约都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免责原因所致,那么,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双方的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

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你将承受律师函上所述的风险,何况是你可以保持沉默并跟踪事态进展,也可以聘请律师商量对策。

当然,律师函中又能会传达当事人催告、拒绝、解除等意思表示或者意思通知,这些将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资料: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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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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