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可以离婚办理吗

如题所述


周末不可以办理离婚,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并且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但周末是调整假期,纳为工作日的,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民政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双方协商: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离婚;
2、提交申请:夫妻双方到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时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3、等待审批: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将要求补充或更改申请材料;
4、离婚登记:经审核无误后,民政部门将颁发《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登记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综上所述,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双方需要认真考虑和评估后果,并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免影响自身权益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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