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文件,制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划型依据企业人员规模、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涵盖多个行业,包括:
企业划型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适用于境内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未列明行业参照此标准。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的标准界限明确,由国家统计局据此制定分类。此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适时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是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根据规定明确中小企业的企业类型,完善企业制度和收税标准的规定。2011年7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