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安排加班,员工自愿工作的,一般不属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但是,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属于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