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婚后,前妻户口没有迁走,要更改前妻的关系改为非亲属,和前妻的离婚证也丢了,需要什么手续?

我再婚后,前妻户口没有迁走,要更改前妻的关系改为非亲属,和前妻的离婚证也丢了,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离婚证丢失,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档审补办离婚证。
  然后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以及当初和前妻的离婚协议,以户主身份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给前妻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一本只有前妻一人名字户口本。
  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 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 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 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 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 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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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2
应当先补办离婚证后,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户口簿上的成员关系。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以浙江省为例,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五十八条 公民的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差错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登记。
第2个回答  2016-10-21
去民政部门,补办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