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主要政策,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目录就是参保人员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就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这些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就医地管理指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就医地经办机构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记录、医疗行为监控、医疗费用审核等。
如果未办理备案手续,在异地发生费用有两种情况可以报销:一是在异地发生的急诊抢救的费用,经参保地经办机构鉴定通过后方可按规定报销;二是在异地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按可报销金额的50%给予报销。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城市发生变更,应通过经办窗口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注销之前办理的异地就医备案信息,经办人员对参保人员重新申请的信息再次审核确认后重新上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数字报-异地就医未备案 费用可报销吗?
一、可以报销。报销并不需要转诊单。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二、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扩展资料
异地就医问题的存在由来已久,其原因是医疗服务的享受者和费用支付者不是同一主体,人员参保地和医。疗费用发生地不是同一地区。在公费、劳保医疗时代,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出差在外人员的急诊、单位派驻外地人员的医疗,以及转往外地的就医。
由于以往的公费、劳保医疗是单位管理,因此“异地就医”问题并没有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而当前“异地就医”之所以成为了一个群众反映较多的社会问题,
主要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员流动的自由度增大、现代企业经营范围的全国化甚至国际化,以及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化等因素有关,这些因素使“异地就医”形式多样化、内涵复杂化、人群集中化。
同时,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这一问题的凸显,也正是民生问题得到高度关注、社会民主进步的必然结果。而要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也绝非易事,它涉及到制度和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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