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的个体户和公司在税收上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餐饮业的个体户和公司在税收上的区别:

1、是否需要建立账簿。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用建立会计账簿;而公司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

2、缴税方式不同。

个体工商户可以定期定额交税;公司不行。

3、所得税税率不同。

个体工商户交的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按五级累进税率交税,最高税35%);公司交的所得税是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

4、所得税缴纳不同。

个体工商户净利润分到个人手上时无需再交个人所得税;公司净利润分到个人手上时要另交个人所得税(税率20%)。

5、免税类型不同。

个体户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而公司不免征上述税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第七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5个年度,是指从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经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

第八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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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6
  应交税种和税率上基本上是一样的,主要区别在于:
1、注册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对债务以出资(实收资本)为限负有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不属有限责任公司。
2、行业相同,税种和税率也相同,但个体工商户因其账务不完备,难于查账等原因,税局往往对其采用定额征收的简易方式,也就是定税,而注册公司一般都需要有较为完善的账务,根据账务记载纳税,,一般是按收入缴纳营业税,按企业利润*25%计算所得税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