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休产假期间被单位降职是否违反劳动法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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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5

《劳动法》中没有相关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只是降职工资没有降低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扩展资料: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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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降职恐怕谈不上违反劳动法。如果降薪则肯定是违反了。

  一、调岗降职是单位的内部管理,这完全可以的。但产假期间不得降低待遇。

  公司在员工产假期间,将其职位提供给其他员工,如果调岗并降薪,则视为违反《女职工劳动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是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二、变相降薪较普遍,选择依法维权的,多是赢了官司却丢了“饭碗。

  最好与单位好好沟通,双方最好能约定:产假后一定时期对工作不做大调整,缓冲期后作出相应评估,以决定工作岗位是否调整。

  三、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可不支付补偿金

  1、如果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

  提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订立协议并合法有效。杨先生在服务期内辞职,违反了双方有关服务期的约定,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主动辞职,拿不到补偿金

  提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及赔偿金的几种情形中,劳动者提出辞职不属于此条规定的情形。

  按照相关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47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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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1-18
中国法律规定女性职工有享受产假的权利,在你产假降至本身违反了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