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善的茫茫人海生涯之中,做过无数的傻事蠢事,简直是数不胜数,俯拾皆是。然而,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为喜欢的人做过最傻的那几件事。简直是愚昧无知,蠢中至极。
第一件便是我初中时候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明知道她很有可能不喜欢我,但是我还是情不自禁地偷偷把她放在心底里几年,从不肯主动把她从我心里抹去。我忍不住默默的喜欢她整整三年,每次她有事要找我帮忙,哪怕是一点点小事,我都忍不住在心里雀跃起来,心花怒放,那种简单而纯粹的快乐感可以持续好几天。知道我心事的兄弟们都说我很傻,因为那个她真的不喜欢我,众所周知,她喜欢的是我们中学里的校草大哥哥,而不是同龄的我,可我就是愿意长期地为她付出,甘愿当个贴心的守护者。或者是用现在的话来说的“备胎”或者“千斤顶”。
第二件事还是那个她。后来她读大学的时候谈恋爱了,陷进了爱河中,可惜所遇非良人,她还是被那个负心汉给伤害到了。我安抚了她几个月,她慢慢地接受了我,我们度过一段短暂而幸福的时光。虽然还是我付出的比较多,但是我乐此不疲。再到后来,她对我微薄的感觉消失殆尽,我们还是终于分手了。
也许她知道,也许她不知道,可我还是选择了暗恋。从15岁到24岁,暗恋并喜欢了一个不可能白头偕老的人整整九年,这算不算傻?可我心里不曾后悔过,也许这才是我最傻的地方了。
这个我很有话语权。
初中我深深的暗念过一个女同学,它的名字叫陈小燕。
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我就被她的娇小、善良和大方所吸引,以后的余光中,总多了一个她。
那时候我可以不顾一切,就算天塌下来,我也要做她的英雄。
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很想保护她。
我每天睡前都
想过一万次她,她是那么灿烂美好,也是那么若以若现,是的,如果梦不会醒就好了,那样的话,我可以和她一直呆在一起。
也是那时候,我开始了我人生中第一次写日记。
暗恋是甜蜜又苦涩的,我每天都用我潦草的字迹写下几百字的想念,那种欲罢不能,欲死不得,魂牵梦绕的感觉,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而说到为她所做的,现在想来依然觉得很傻的事,那就是,一天中午自习时,我拿着老人机,对着拿智能机的她拍照,还傻傻乎乎的大笑。
我承认自己当时是真的傻,更傻的是,当时觉得这样不错,以为这样能永远记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