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和贷方的通俗解释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在日常借贷中,借贷表示借进贷出。即借钱的人称借方,被借钱的人称贷方。

对于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账户(如应付款、长/短期借款、主营业务收入、实收资本、本年利润等),“贷”就是加。

对于资产类、费用类账户(如现金、银行存款、材料、固定资产、应收款、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贷”就是减。

扩展资料

各账户之间客观上存在对应关系,对账户记录的结果可以进行试算平衡。借贷记账法较好地体现了资金运动的内在规律,能够全面地、系统地反映资金增减变动的来龙去脉及经营成果,并有助于检查账户处理和保证账簿记录结果的正确性。

记账对象——除债权、债务、现金(人名账户与物名账户)外,还包括了损益与资本(损益账户与资本账户);

要遵守“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原则,以保证公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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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25

首先要理解的是借贷方向,有一句口诀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就是说每一笔分录都有借方、贷方,而且每个科目的借贷两个方向的总的金额是相等的。

为了保证记账的正确,首先要明确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应记账户的名称(即应记入哪些账户)、方向(即应记入每个账户的借方还是贷方)和金额(即应记入每个账户借方或贷方的金额是多少),这样才能正确地将经济业务的发生所引起的会计要素的分类项目的增减变化登记到对应的账户中。这种标明经济业务应记账户的名称、方向和金额的记录就叫会计分录。

在借贷记账法下,所有账户的基本结构都是“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栏目。那么,究竟是“借方”表示(记录)增加、“贷方”表示(记录)减少呢,还是“贷方”表示(记录)增加、“借方”表示(记录)减少。

人们习惯上规定:对于资产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借”表示增加,也叫“借方”表示增加,也就是当资产、费用增加时,记入对应账户的“借方”;“贷”表示减少或结转,也叫“贷方”表示减少或结转,也就是当资产减少或费用结转时,记入对应账户的“贷方”(因为资产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都属于反映资金运用的账户,所以,这两类账户的结构是相同的)。

第2个回答  2019-11-22

会计中借方和贷方,用通俗的话解释是卖方和买方。

借方在账簿的左侧,贷方在账簿的右侧。在这里,要牢记一条不变的定律:“借方=贷方”,换句话说,在任何交易中,都必须同时登记到账簿的左右两侧,其原则如下:

资产增加时,记入左侧;资产减少时,记入右侧。

负债增加时,记入右侧;负债减少时,记入左侧。

借贷记账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在借贷下,通常把账户分为左、右两方,分别反映经济业务的增加和减少。其中左方被称为借方,右方被称为贷方。

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都要按照相反的方向记录其增减变动,即:一方登记资金的增加额,另一方就登记资金的减少额。

资产增加,为了保证等式成立,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总和必然增加,要么是只增加负债,要么只增加所有者权益,要么都增加,但是这个时候借方是资产,那么只剩下贷方了,因此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计入贷方。

会计是一门很具有灵活性的职业,当你在公司上做账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些规律,并且游刃有余,而且做会计的话一定要耐心,如果当一个科目你填错了的话,很有可能导致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不平衡。

第3个回答  2019-10-25

就是总的钱里面,借就表示增加,贷就是减少,虽然有些科目贷表增加,但是那个在总帐上看就是扣钱的项目,增加 和减少 借方 贷方就是资金、物资的增加或是减少及进与出。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最好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同时明确借方和贷方是什么意思,各是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运用借贷记账法加以处理如下: 

1、资金流入企业的业务。即资产与负债、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资产增加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增加记入有关账户的"贷方"。 

2、资金在企业内部流动的业务。即资产、收入和费用之间或资产要素内部的增减。资产和费用的增加以及收入减少记入相关账户的'借方',收入增加以及资产和费用的减少记入相关账户的"贷方"。 

3、权益转化的业务。即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三者之间或一个要素内部有增有减。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增加记入相关账户的"贷方",减少则记入相关账户的"借方"。 

4、资金退出企业的业务。即资产和负债、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资产减少记入有关账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减少则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由此可以看出,每类业务都要同时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些账户的贷方,且记入双方的金额相等。

第4个回答  2019-10-25

“借”、“贷”两字的含义,最初是从借贷资本家——即银行的角度来解释的。当时,对于银行收进的存款,记录在贷主名下,表示银行需要偿还的债务;而对于银行贷放出去的款项(即放款),则记录在借主名下,即表示银行将要收回的债权。

也就是说,此时的借贷是记录银行的债权与债务增减变动的符号。这就是“借”、“贷”二字含义的由来。   


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活动的内容日趋复杂,记录的经济事项不再仅限于货币的借贷业务,而是逐渐扩展到财产物资及其经营损益等内容的增减变动。

同时,为了使记账符号一致,对于非货币性借贷的业务,也用“借”、“贷”二字来记录与说明,从而使“借”、“贷”二字逐渐失去了原来的字面含义,进而转化为单纯的记账符号,成为会计上的专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