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以后,前任还欠你一万块钱,你会叫他还钱吗?

如题所述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的钱为什么不还,我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每一分都是辛辛苦苦挣来的,凭什么不还!前任怎么了,即使分手了,他借了我的钱也是事实,借了就应该还,不会因为分手就不用还了。如果不用还的话,是不是情侣之间都可以借钱不还。再说我又不欠他的,当初借钱给他是情义,现在还钱是本分,是他应该做的,必须要还钱。


亲兄弟还明算账,更别说前任了。他一天不还钱就会跟你有交集,时间长了,如果你又交了新的男朋友,让现任知道了,他会怎么想你呢。而且你是债主,有权利让他还钱。因为曾经在一起过,所以可以延缓还钱的期限,但是不能不还。除非你手里特别有钱,对他欠的钱不在乎,那你要不要就无所谓了。一般牵扯到钱的问题上,再好的朋友也会翻脸,更别说前任了,多少人因为借钱给朋友或者亲戚,到最后对方不还而撕破脸。


不要不好意思要,那是他应该还的。有些人或许会不好意思,毕竟以前曾在一起过,现在为了这点钱再把仅有的情分给撕破,也挺不好意思的,可换个角度想想,他不还钱,就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那是他欠你的,别管什么好意思不好意思,要就完事了。再说一个人借钱不还,这个人人品也不怎么地,分手是正确的选择。


一般跟前任还是不要有太多牵扯,特别是金钱方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22
我肯定会让他还钱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第2个回答  2019-10-22
如果是如此,那么我确实应该要让他还。
第3个回答  2019-10-23
当然会让他还钱啊,欠钱本来就应该还钱。
第4个回答  2019-10-22
我会叫他还钱的,一万块钱我能买多少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