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签署变更劳动合同主体的协议,合法吗

如题所述

公司要求员工签署变更劳动合同主体的协议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仍然保持原有的工资待遇,其行为就是合法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擅自变更为其他的公司,并且没有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话,就需要反映到就业局去进行解决。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是需要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的。在一般情况下的劳动合同主体是确定好的,不允许出现变更的。但是如果企业发生了变更,比如出现分立或者合并的情况,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也是合理合法的,或者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进行变更的话,劳动合同也依然是合理合法的。在实践的过程当中,引发劳动合同主体进行变更的情况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关于企业的合并及分立的情况,第二类则是用人单位需要将劳动者转至关联的企业或者其他公司的一种情况。需要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不同,劳动合同的权利以及义务承继的操作也会有一些差异。如果是在用人单位发生了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会解除,需要由新的用人单位来替代原有的用人单位继续来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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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3
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主体,而且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保持原工资待遇的,那么就合法。但公司擅自变更为其他公司,而且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要反映到就业局解决。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主张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四百八十九条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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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2-16
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主体,而且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保持原工资待遇的,那么就合法。但公司擅自变更为其他公司,而且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要反映到就业局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