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等!!转正后工作不满一个月就离职,是按实习期算工资?懂法律的进!

如题,之前在南京一个留学公司工作,现已离职,但今天发工资只给了1200多!问财务说是转正不满一个月按实习期算工资!各位说说,这合法吗?原本按转正后的天数算应该有2500多!欠我1300!在线等懂法的好心人!!
PS:合同中并没有提到“转正不满一个月按实习期算工资”这点,后来跟财务联系说是离职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否则按差的天数倒扣工资,我写了辞职申请boss就答应了,于是我五天之后办理了离职手续,那也要倒扣我工资?!这样合法吗?

  显然是不合法的。
  1.不按约定时间发放薪资属于违约行为,同时也是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试用期满没有及时办理转正也是违约行为,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按上述规定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一是参照同岗位正式工的标准减去试用期工资的差额,二是按试用期工资增加20%,视为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同样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索赔。

  记住一点,劳动法没有任何规定,转正后按期限发放工资!只要是转正之后,就应该从转正那天起计算转正工资!
  PS:合同中并没有提到“转正不满一个月按实习期算工资”这点,而且我是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的!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投诉?到哪儿投诉?
  回复你: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财务联系说是离职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否则按差的天数倒扣工资,我写了辞职申请boss就答应了,于是我五天之后办理了离职手续,那也要倒扣我工资?!这样合法吗?
  回复:1.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 所谓应当提前,这只是规定了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关系所应该屡行的义务,法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接到书面通知一个月内同意,而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才解除。
  4.老板已经同意,且正常办理离辞职手续,应视为双方无疑义,合法解除劳动 关系,用人单位应正常核算并结算工资、办理社保转移单等事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10
  1、“从进入公司到现在这期间,我哪些权益没有得到实现?”:
  (1)所谓实习是指在校生实践、学习课堂知识的,你在毕业后到公司就只能是有合同期、并用期,公司与你约定“实习期”是在变相延长试用期,不合示,应按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给你想同岗位的相同报酬。

  (2)公司如果只与你给定了试用期、却没有约定正式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不成立,你在试用期有3个月视为正式劳动合同期限,应发给你正式合同情况下、相同岗位的相同工资。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你说“转正后才有医保社保,才会有一些福利”的说法不太准确:职工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时就有权要求公司给缴纳社保,而不是从“转正”后。至于福利,何时给、给多少倒是可以由单位决定的。

  (4)公司至今没有与你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从入职之日起满1个月后到现在的每月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超过1个不与你签定合同:就视为已经与你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不与你签定合同倒是不必着急,你只要保存好哪一天你到公司工作的证据就行了。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2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我该如何做,如果要收集证据,主要收集哪些证据呢?”:
  (1)如果你还想在公司干下去:就只能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签定合同、给双倍工资,可以把法律规定给他们,如果他们不同意你就不要再强求:可以匿名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如果你不怕被解职:可以在和公司协商无果后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2)应该收集的证据:能够证明你进入公司工作的时间的(如:招聘表、入职第一天的登记表或上工卡、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工资卡等) 、能够证明你工作到现在的证据(考勤记录、工资卡等),甚至你与公司协商时的录音中提到了工作时间的也可以。

  3、口头上的东西证明力较低,一旦公司不承认就很难说,最好是能从公司找到书面的东西、或是录下音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10
请问是否有内部约定?如果签订合同中有约定的那就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转正后按正常工资发,但实习期内工资仍按照实习期公司来结算。要辞职的话本因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不过你还是可以按照转正后实际工作天数的比例来要求离职那月的工资,按正式员工的工资算
根据LZ的补充~属于正常合法的离职。LZ是实习期满后转正,然后转正了工作时间不到一个月离职的。所以转正之前的工资按照实习工资计,然后转正后那个月开始到你离职那天的工资按照正式一个月工资来算,不过你不满一个月,单位可以按照你这个月工作天数的比例来发放工资
第3个回答  2021-01-31
在线等!转正23天后提出要离职,公司人事说公司现在流程是短期工按实习期算工资?
第4个回答  2010-12-10
你可以拿合同去告他啊!你那合同怎么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