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必须得有农村户口吗?把户口迁移还能有地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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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2

必须有农村户口的,户口迁移之后还有地。


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三、户口迁出后,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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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5-29

土地确权必须要有农村户口。户口迁移至地级市以外的地方,村委有权收回土地,所以原户主没有土地经营权。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土地确权和户口迁移相关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农村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土地确权有以下两个特征: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户口迁移对土地经营权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由此,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但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举家外迁出地级市以外的地方(并给予承包方适当补偿);承包人死亡,按照继承法无法继承的。

第3个回答  2019-07-16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家里的土地会受影响吗?

拿采取家庭承包的承包地来说,按照以前的政策,如果全家都迁到设区的城市,家里的土地是要上交的,发包方有权统一要回土地;但按国家现在的政策规定,即使全家进城落户了,是否交回土地都以农民自愿为原则。

特别提醒:虽然按国家现在的政策规定,只要你不想交回土地,土地的归属还是不会变。但你的土地不能撂荒,要保持耕种的状态,因为国家也有规定土地撂荒可收回的。所以承包户有两种选择,要么把土地流转出去,自己保留承包权,但交给其他人耕种,收取租金;要么接受承包地、宅基地有偿退出。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0
  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三、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2-1、举家外迁出地级市以外的地方(并给予承包方适当补偿);
  2-2、承包人死亡,按照继承法无法继承的。
  四、村里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行为: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