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现场处理。一般来说是接到罚单后的三天,带着驾驶证、行车证、现金或银行卡去当地行政大厅(或交警队)去现场办理缴纳罚款的业务。二、网上办理。很多城市具有网上警局的业务,可以进入之后用银行卡进行缴费。三、违章停车不扣分,一般是罚款200元,但是要看清罚单上的日期,不要延迟日期,以免生成滞纳金,加重经济损失。四、平常停车要接规定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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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更
多
可以到上海市的罚款缴纳处理,查询罚款缴纳地点方法如下:
1、打开上海市交管平台,如图:
2、在网页右上角点击办事指南,如图:
3、点击左侧的服务导航,如图:
4、点击右侧的罚款缴纳,如图:
5、点击后就可以看到上海市所有可以缴纳罚款的地点,这里截取了一部分,如图:
扩展资料:
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准:
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三、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规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