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事故责任是怎划分的。不是说肇事方就要垫付医药费的,如果伤者全责,那么对方就不需要垫付医药费的,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么肇事方只能垫付他责任范围内的医药费。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就是全责的,也没规定必须垫付,医药费可以由伤者自己先行支付,等到痊愈出院后,一块算账,然后由机动车的保险公司一并赔偿。
但是,如果肇事方有责任,伤者自己也无钱治病的,在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肇事方先行垫付医药费,法院判决后,肇事方应该垫付他责任范围内的医药费,例如:肇事方是主责,他就要垫付医药费的70%,剩余的30%还是伤者自己筹集。
就你的问题中,垫付医药费的主体是肇事司机,谁开车谁负责,垫付医药费自然是肇事司机来垫付,保险公司最多也只能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如果肇事司机也没钱垫付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肇事司机的公司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