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公开上面有IPC分类号,具体如下图。在“(51)”后面引导的分类号。其中以“C”开头的,代表“C部——化学;冶金”,一般都与化学有关。
C部包括:
a.纯化学,包括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高分子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b.应用化学,包括含有上列化合物的组合物,例如:玻璃、陶瓷、肥料、塑料组合物、涂料、石油工业产品。还包括因具有特殊性能而适于某些用途的一些组合物,如炸药、染料、黏合剂、润滑剂及洗涤剂;
c.某些边缘工业,如焦炭制造、固态燃料或气态燃料制造,油、脂及蜡的生产及精制,发酵工业(如酿造及制酒),制糖工业;
d.某些操作或处理,其或者是纯机械的(如皮革和原皮的机械处理),或者是部分机械的(如水处理或一般防腐蚀);
e.冶金、黑色合金或有色合金。
然而,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其中机械(或非化学)方面本身带有化学方面,例如:
A61K小类中的某些萃取工艺;
A61LA61L小类中的空气化学净化;
A62DA62D小类中的化学灭火方法;
B01B01大类中的化学工艺及装置;
B27KB27K小类中的木材浸渍;
G01NG01N小类中化学分析方法或化学检测方法;
G03G03大类中的照相材料及工艺,以及一般的,D部中的纺织品化学处理及纤维素或纸张生产。
还有些其他情况,其中纯化学方面列入C部而应用化学方面则列入其他部,例如A、B、F部,如物质或组合物用于:
列入A01NA01N小类中植物处理或动物处理;
列入A23A23大类中的食品;
列入F42F42大类的弹药或爆破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