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买断工龄,职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金钱,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
“买断工龄”的前提是职工没有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员工生死全依托企业,离开企业,职工即无任何保障,亦即成为“游民”。
如果企业已为职工交纳了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亦即“三险”,则再无“买断工龄”之事。
中国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官与民、工人与农民、处级与科级大有不同,个中利益自不必说。
“买断工龄”之后,这个人由国企职工的身份一下子变成了所谓的“游民”,由领导阶级成为了被领导阶级,原则上讲,其身份变化有天壤之别。
“买断工龄”没有法定的标准。一般参照职工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并结合本单位实力、效益而定。
“买断工龄”之后,职工与企业再无任何关系,职工生老病死均与原企业无关。
由于职工没有社会保险,职工即使到了退休年龄,也只能以“买断工龄”的钱维持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