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如何纳入“社区”

如题所述

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之后,政府就可用政策明确界定他们之间的责任。社区居委会就可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
 一、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1、要有操作性较强的相应政策出台
  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有利政府、居民和物业管理多赢,但物业管理、业委会和居委会等有关方面的关系协调还需要一个过程,而且物业管理要纳入社区管理,必须出台操作性较强的相应政策加以规范。
   2、建立“四位一体”联席会议制度
  在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指导下建立“四位一体”联席会议制度,应是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关键。为此,应做到“六明确”:一要明确街道办事处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二要明确业委会筹备小组应由街道、居委会、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指导;三要明确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原则;四要明确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的方式、程序、候选人产生的方式和业委会选举产生的方式;五要明确提高业主自治管理水平,保障业委会准确地行使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履行义务;六要明确加强对业委会及其成员的培训。
   3、落实有关方面的职责
要落实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是:参与新建居住小区的入住验收,对未按规划管理配套公共设施或者存有质量问题的,有权提请规划管理主管部门予以纠正;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对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提出审核意见;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居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员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并反馈给物业公司;及时协调、处理辖区内的物业管理纠纷。
  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居民提供服务。要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监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严格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对辖区内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街道办事处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方案和措施,以利于街道办事处在指导和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工作时得到法律、法规上的保障,从而,推动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
  4、加强居委会建设
  居委会在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居委会是落实好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有效组织形式。在加强居委会组织建设中,有以下三种组织形式可供选择:第一,在居委会选举中把物业公司有关人员吸纳进来作为兼职成员,分担政府和居委会的工作;第二,在居委会选举中把业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选进居委会;第三,把居住在小区里的居委干部选进业委会中担任成员。
二、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深化城市社区体制的改革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所的要求更着重于良好的居住环境。物业管理是社区管理的要素之一,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已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因此,如果做到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不仅有利于物业管理的发展,而且也符合社区管理的目标,有利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2、有利于创建新型社区清洁、优美、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目的之一,就是提高居住区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小区的居住环境。因此,在抓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居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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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5
  张勇  房地产“大盘时代”的出现,一个动辄上千亩的楼盘,小区人口上万人,有时并非一个居委会就能覆盖得了,并且利益关注点的不一样,势必给小区管理与政府主导的社区建设带来新的问题,也对社区管理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  “真空地带”和“灰色地带”  我们在位于广州市近郊的某花园小区进行调研时,有居民反映,他们这里养狗成风,已经很长时间了,希望帮他们呼吁一下。找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也大吐苦水,物业管理公司想管,可是物业管理公司无权管,因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每次找到养狗的业主,他们总是振振有词:这里不是城市,是农村,谁禁止农村不能养狗?广州市颁布的养狗管理条例在这里是无效的,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没有行政处罚权。  类似的还有小区“摩的”问题,也是居民投诉的焦点。搭客摩托车在小内非法营运,对小区环境和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摩托车搭客属于违法行为,政府早已明令禁止。但是对于“摩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同样是无权管。因为这里是城郊结合部位,这些搭客摩托车大都由当地人经营,并且已经得到了当地交管站的“合法营业牌照”。  城市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城市改造及城区规模的拓展,使得一大批新型的社区涌现出来--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甚至来自不同地方的人重新组合。这种组合是否成功,或者说能否重新凝聚成一个整体,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安全至关重要。上面提到的具体问题,根源只是一个:有关的人或事,已经溢出了现有的城市社会的基本结构框架。换句话说,出现少数的“真空地带”和“灰色地带”,政府管理应该如何“补位”。  寻求“多赢”管理模式  在实行物业管理的房地产开发居住区中,物业管理机构和居委会的关系似乎显得有点微妙。一些物业管理机构和居委会之间缺乏协调,各自为政。有些物业管理机构认为,境外实行物业管理的地方没有居委会,因此国内实行全封闭管理的小区也没必要设立居委会。甚至不少社区居民也感到疑惑:有了物业管理机构和业主委员会后,居委会还有无存在的必要。一些小区居委会如果不能正常行使职能,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就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应该享受的服务就不能落到实处。因此,认真解决物业管理机构和居委会之间的矛盾问题,将房地产开发居住区物业管理纳入政府管理之中,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是促进和加强社区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明确各自定位,避免重叠与“打架”: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居民利益的法定代表,以管人为主,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进行协调和指导;业主委员会是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群众组织,是业主利益的法定代表,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评议、监督;物业管理公司是专业服务组织,以管物为主,应接受群众自治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政府应加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如新建居住区的入住验收,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公共设施或者存有质量问题的,有权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会同主管部门指导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对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提出审核意见;会同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居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避免物业管理机构与居委会因提供社区经营性服务而发生利益冲突。当社区的居民以合同的形式授权物业管理机构从事社区经营性服务后,居委会从事的社区经营性服务就应当终止。一般说来,物业管理机构只能根据广大业主的委托管理好小区的物业,不能将功能延伸到行政管理和居民自治领域。而居委会一方面要发挥物业管理以外的行政管理和居民自治的作用,另一方面又要配合、监督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但不要代替其具体业务。  ———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普通居民小区,政府可鼓励、支持居委会通过发展社区服务来管理好辖区内的物业。这样做的好处,既有助于推动居民自治进程,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又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机构与居委会之间的矛盾问题;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居委会的财政保障问题。  将房地产开发居住区物业管理纳入政府管理,是深化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应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推动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的全面开展。  (作者单位: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8-13
不收钱都行。买个房还要终身交费。只交垃圾费,电费水费就行了。还要养物业太难。土豪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