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拍后怎样处置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具体解释权在国资委3号令的制定者。
在证券市场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股权拍卖程序是,连续两次流拍后,债权
人可以第二次拍卖确定的底价收购股权,成为公司的股东。具体操作上,由受案法院作出裁定,委托中国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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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05
流拍的话可以再次拍卖,或不经拍卖程序直接转让。
第2个回答  2016-01-12
第一次拍卖流拍之后,降价10%-20%,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再流拍,降价10%-20%,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再流拍,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的,以第三次保留价以物抵债给债权人。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