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又共同生活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有结婚证期间生育一男孩,2008年离婚后又生一女,婚后两人共同又在宅基地{宅基地证填的是男方名字,所有权归男方},把原来的旧房改造成价值不菲的两层楼房,现在因感情不和要各自生活, 望大家分析一下 。旧房改造成价值不菲的这两层楼房怎么分割?

男方的宅基房假如没有改造那无疑是归男方所有。现在花了血本进行了改建,所以房子只能属于共同所有了,原则上是一人一半。因为是男方的宅基地,当然宅基地还是男方所有,将房屋的价格核算一下每人50%;现在包工包料建房的价格约1300~1500元/平米,装修、家具可以粗略估算一下,二人同意了就可以了,毕竟夫妻一场,不要太伤了情面。还有,宅基地是男方所有,房子又不能同住,只能是男方得房,女方得钱。以上的处理意见是在孩子每人各抚养一个为前提的。最好二人协议为好,看在孩子份上。假如因一方存在过错(指有外遇等等)造成离婚的的,原则上是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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